|
正式会员

|
11#
大 中
小 发表于 2008-6-29 20:18 只看该作者
引用:原帖由 夏天 于 2008-4-9 15:11 发表 
商业授权是合法使用的资格。而版权标记则是著作权人在自己作品上的署名,这点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有明确的规定。
“保留原始开发者信息在开源领域是通行并且合理的,不论是GPL, LGPL, MIT等各类协议在这个问题 ... 假设EC是套西服:
如果,“商业授权是合法使用的资格。而版权标记则是著作权人在自己作品上面的署名”
那么,“商业授权是合法穿着的资格。而版权标记则是厂家缝在自己西服袖口上的标签”
据此得出的结论是:如果你买了EC牌西服,作为顾客你只有穿着的权利,而没有剪掉袖口标签的权利 。那要在公共场所穿着的话,岂不是会被人笑死?
楼主的看法还是很精辟的。虽然你的高见可能会让EC一定程度上会有难堪,但长远看其实是句诤言。对EC的一句忠告:永远不要觉得比顾客聪明 —— 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商业法则。言重了!
|